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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國婚姻辦理流程時間

(1)大陸結婚證驗證完後寄回台灣,看結婚證驗證的證照字號及驗證日期(驗證日期+25天約為抵達時間),打電話到海基會查詢文書抵達時間。

北區海基會服務處:台北市中山區北安路536號            電話:02-2533-5995 

中區海基會服務處:台中市南屯區干城街95號自強樓1樓    電話:04-2254-8108 

南區海基會服務處: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36號4樓     電話:07-213-5241~3

(2)到就近之海基會服務處辦理文書驗證後(準備證件:公證書+身分證正本+印章),再到移民署辦理申請大陸新娘入台手續(準備證件:身分證正影本1份+印章+戶籍謄本1份+海基會驗證結婚公證書影本+老婆身分證影本1份+老婆2吋相片1張(白底大頭照)+老婆父母身分資料) (證件費新台幣600元)。

(3)當事人資料準備齊全,移民署會免面談,如移民署有疑慮,30天內會打電話給當事人男方安排面談時間。面談後約15天,移民署會寄一張老婆入台許可證(綠色)給當事人男方,收到後寄給老婆,老婆即可辦理大陸的入台手續(各地區不同,7天到20天都有可能)。

(4)老婆辦理完大陸的入台手續後,安排時間入台,入台當日,當事人必須在機場等候老婆面談。

(5)辦理過程時間約為當事人男方回台日計100天(僅供參考)。

(1)第一次當事人到越南相親(7天),辦理結婚證及婚紗囍宴後,到當地民政局申請安排面談。

(2)約30天後,當事人第二次到越南面談及領結婚證到台辦處申請面談(5天)。

(3)約90天後,當事人第三次到越南台辦處面談(5天)。

   準備證件:薪資證明或營業執照、銀行存款正本、房屋土地所有權狀、通聯記錄(電話公司申請)、婚紗喜宴照片、女方家照片…等等、能證明當事人男方經濟狀況的文件準備越多越好。

(4)面談通過回台後,帶結婚證及中文名字聲明書,到戶政辦理老婆入籍後申請3分全戶戶籍謄本,寄回越南,收到全戶戶籍謄本後,老婆在越南辦理簽證,7天即可入台。

(5)婚姻流程自當事人第一次回台後計算,約150天(僅供參考)。

(1)第一次當事人到印尼相親(攜帶單身證明+全戶戶籍謄本一份),辦理結婚證及婚紗囍宴後,到台辦處申請安排面談。過程約10天,但有時女方家中要求看好日子才要辦結婚證。

(2)約100天後,當事人第二次到印尼台辦處面談,約5天。

   準備證件:薪資證明或營業執照、銀行存款正本、房屋土地所有權狀、通聯記錄(電話公司申請)、婚紗喜宴照片、女方家照片…等等、能證明當事人男方經濟狀況的文件準備越多越好。

(3)面談通過回台後,帶結婚證及中文名字聲明書,到戶政辦理老婆入籍後申請3分全戶戶籍謄本,寄回印尼,老婆在印尼辦理簽證,約30天即可入台。

(4)婚姻流程自當事人第一次回台後計算,約140天(僅供參考) ,面談不過一次追加45天。

(1)第一次當事人到當地相親(攜帶單身證明),辦理結婚證及婚紗囍宴後,由協會駐地人員翻譯文件後,送交莫斯科台辦處申請安排面談。過程約10天。

(2)約60天後,當事人第二次到莫斯科台辦處面談,約5天。

   準備證件:薪資證明或營業執照、銀行存款正本、房屋土地所有權狀、通聯記錄(電話公司申請)、婚紗喜宴照片、女方家照片…等等、能證明當事人男方經濟狀況的文件準備越多越好。

(3)面談通過後,即可與老婆一起入台。

(4)婚姻流程自當事人第一次回台後計算,約90天(僅供參考)